“這么多垃圾到底是怎么分類的?四分法到底是什么?”“扔錯垃圾真的要罰款200元嗎?由誰來罰呢?”6月10日,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后,許多市民對《條例》中的內容提出疑問。6月20日上午,無錫市城市管理局做出了詳細解答。
生活垃圾到底怎么分?據無錫市城管局環衛處許元介紹,無錫主要實行“四分法”,分別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由于對于易腐垃圾的處理終端還未建成,結合無錫目前的實際情況,無錫市的居民小區將以“四分類,三投放”的形式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單獨設置箱體外,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共用箱體)。除了居民小區,企業、景區、醫院等地仍將以四分法進行垃圾投放。
很多市民好奇,“不按分類扔垃圾真的會罰款嗎?”根據《條例》第八章的規定,答案是肯定的,不過,罰款也有前提條件,“如果是無心之過,并不會罰款,但對于拒不改正或是逾期未改正的個人及單位,依然會進行處罰。”許元介紹,“對于未按照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且拒不改正的,將罰款50-200元。 而對未按照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單位第一責任人,將罰款3000-10000元。”
《條例》針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及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也有明確的規定,違反規定的同樣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確保垃圾分類不僅有處罰條例,對于未分類的垃圾,垃圾終端也有拒絕的權利。高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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