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5日)
湖北文旅集團發布最新公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對2022年承租湖北文旅集團
及子企業房屋的
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減免房屋租金
一、實施主體
湖北文旅集團及各級納入集團合并報表范圍的全資、控股子公司作為本次租金減免的實施主體。
二、適用對象
2022年承租湖北文旅集團及子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減免方式
(一)對于2022年承租湖北文旅集團及子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參照國家行政區劃標準)內的,減免6個月租金;四季度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通過當年退租等方式足額減免6個月的租金。
(二)對于養老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機構屬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范疇、承租國有房屋的,自《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1356號)發布之日起,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三)對于國有企業房屋由“二房東”轉租分租的,由實際承租方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
四、咨詢與監督
咨詢監督單位:湖北文旅集團經營管理部
聯系人:李靈威
聯系方式:027-87816685
電子郵箱:lilingweiwuhan@qq.com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所指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的“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模塊、《國家統計局關于修訂<三次產業劃分規定(2012)>的通知》(國統設管函〔2018〕74號)(原則上第三產業均可視為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條例》予以確定。
(二)湖北文旅集團保留對本公告及未盡事項的最終解釋權。
(三)本公告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或湖北省政策調整的,湖北文旅集團有權對本公告進行調整。
湖北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來源:湖北發布、湖北文旅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