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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城市名單》,馬鞍山市成功入列。該市以此為契機,編制印發《馬鞍山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全市“無廢城市”建設。
根據實施方案,馬鞍山市將以建立“無廢城市”制度體系、技術體系、市場體系和監管體系為目標,著力完成加快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降低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壓力;促進農業農村綠色低碳發展,提升主要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促進生活源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加強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強化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切實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加強制度、技術、市場和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等六項任務。
該市計劃到2025年底,實現固體廢物源頭有效減量,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升,無害化處置能力有效保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馬鞍山市“無廢城市”建設樣本。
“無廢城市”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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