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脫、劇本殺風靡起來,年輕人特別青睞這種沉浸式的新玩法。如果在這種特定的情境中,游戲時發生了意外受了傷,該誰來承擔責任呢?今天(4月21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密室逃脫受傷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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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8日下午,15歲的小云(化名)與5名同學通過“大眾點評”購買了位于南京秦淮區一家娛樂中心提供的密室逃脫游戲服務,游戲名稱為“逃生之電鋸驚魂”,游戲難度為“重度恐怖”,適合玩家為“高級玩家”。
在游戲開始后,商家的工作人員扮演的“電鋸狂魔”開始制造恐怖氣氛,并按劇情“追殺”小云和她的同學。小云父親黃先生稱,“游戲過程中,由于情節過于暴力和血腥,我女兒又承擔了里面最危險的角色——犧牲者,在其中一個游戲環節,由于NPC的暴力推門,造成了她掌骨骨折。”
據黃先生稱,在小云受傷后,曾經要求中止游戲,但商家置之不理。與小云同去的同學中還有4人也因游戲過于恐怖受了皮外傷。小云傷情最為嚴重,長期治療花費1.18萬多元。事情發生后,小云的家人曾報警處理,但與店家沒有達成一致的協商結果。
小云父親黃先生稱,“我們認為被告看到這些未成年孩子沒有作出相應的措施,涉及到的游戲內容被告是非常清楚的,充滿了暴力和血腥內容,他們應該有保護未成年人的概念,阻止他們參加這樣的游戲。”
黃先生認為商家沒有盡到該盡的安全保障義務,為了給女兒討個說法起訴到法院,要求商家賠償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3.6萬多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
在今天的庭審中,被告方稱小云和同學已經年滿15周歲,可以參加這款主題的密室逃脫,并且在進入游戲前告知了相應的風險,還簽訂了免責責任書,盡到了充分的安全保障義務。而對于受傷的原因,被告方認為是小云沒有在游戲中量力而為保護好自己,過于用力抵抗造成的受傷。
被告方還提出,小云的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職責,因此商家只愿意承擔20%到30%的責任。由于爭議較大,今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當下,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游戲十分火爆,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的規定,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標準,并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對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設施,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在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標明適齡范圍和注意事項;必要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看管。因此,從事相關行業的經營者應當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那么,這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小云受傷,到底該誰來承擔呢?我們將繼續關注本案的判決結果。
(《零距離》記者/劉舒 編輯/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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