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常州市民韓先生向現代快報反映,他用“春秋旅游”手機App搶到的優惠券購買旅游產品,支付成功后卻遭商家強制取消。另有一份已經得到確認的訂單也被告知無效,理由是優惠券發放系統出錯,訂單無法正常出行。對此,律師表示,系統出錯不是取消訂單的合法理由,商家未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前提下,必須按約履行訂單。
驚喜
8000多元旅游產品
96元就搶到
“計劃今年到大阪去看看,看到優惠幅度比較大嘛,就買了。”韓先生稱,2月11日晚上,他從朋友處得知,“春秋旅游”App在搞活動,購買旅游產品有很大優惠,他隨即讓妻子登錄賬號搶購。“進去以后領到優惠券,購買了到日本大阪的旅游產品,我們發現優惠幅度很大,就用我的號碼和另外一位家人的號碼也注冊了賬號搶了優惠券。”
韓先生提供的手機截圖顯示,他從“春秋旅游”App上搶到的優惠券分8299元、70元和160元三種,每一種都附加使用條件,其中8299元的優惠券名稱為“到喜啦320元專享紅包”,附加條件為“滿320元可用”。韓先生說,也正是這張優惠券吸引他用新注冊的賬號再次購買了兩款旅游產品。
當晚,韓先生共購買了日本大阪、海南三亞及土耳其路線的三款旅游產品,2月12日凌晨,全部完成支付。“三亞的那個原價2700元一個人,我們一家三口,優惠后交了96塊錢。”
意外
旅行社稱系統出錯
單方面取消訂單
2月12日上午,韓先生先是收到了海南三亞旅游的電子確認書,確認以后就收到了一份電子合同,但其他兩份產品都被單方面取消了。
現代快報記者調查發現,韓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常州胡女士等多人搶到的優惠旅游產品也都被取消。訂單被取消后,韓先生聯系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理論,“他們說系統出現問題,優惠券弄錯了,只能取消。”
韓先生向現代快報記者提供了一段妻子與“春秋旅游”客服的通話錄音。客服人員稱,“因為系統問題給您發了一個優惠券,但券的金額是有誤的,這張訂單是不能正常出行的。”
通話中,客服人員承認是公司方面造成的錯誤,但由于涉及的人員較多,數額較大,已經生成的訂單可能也沒辦法兌現。至于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該客服人員稱,公司將給予320元優惠券及部分SPA券作為取消旅行的補償。
律師
已生效訂單
未經客戶同意無權取消
對于“春秋旅游”給出的解決方案,韓先生和其他消費者均表示無法理解。2月12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撥打“春秋旅游”客服熱線,在表明記者身份后,客服人員稱將會反映給相應工作人員進行回應。但截至發稿時,現代快報記者未收到“春秋旅游”方面任何回應。
“低價和系統漏洞不是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江蘇致達律師事務所賀冬律師認為,商家在網上掛出了優惠信息屬于邀約行為,消費者通過合法手段達成交易說明服務的法律關系已經成立。在這種情況下,旅游公司就沒有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已經生效的訂單,即便損失再大,商家在未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前提下,必須按照約定履行訂單!”
對于韓先生已經被取消的兩個訂單,賀冬認為,如果雙方交易形成的必要過程都已經履行完畢,即便沒有生成電子合同,也應視為合法約定,商家無權取消。而若其中必要程序還沒有履行完畢,從法律角度講,商家是有理由取消訂單的。宋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