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提出17條措施著力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推進執行聯動機制建設。集聚整合現有信息化系統,實現人民法院執行查控網絡與省各相關部門的網絡連接。建立健全網絡化查人、扣車、限制出境協作機制,明確由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下落、查扣被執行人車輛、限制被執行人出境,明確省移動、省電信、省聯通等電信企業配合人民法院調取被執行人通信號碼、注冊地等信息。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意見強調,要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確保執行手段與目的相匹配、執行效率與效果相統一、執行強制性與人性化相協調,最大限度降低執行行為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強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銜接配合,切實做好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完善信用激勵修復機制,主動履行義務者的誠信記錄可作為申請訴訟費緩減免的優先條件。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執行難制度建設。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增量。要進一步加強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工作保障。將執行工作融入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納入“深化依法治國實踐”考核指標。建立健全黨委政法委對執行工作的常態化執法監督機制,推動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規范執行。(記者 朱旻 通訊員 夏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