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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旅游行業經營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好我省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消費者權益,推動我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關于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的通知》(辦綜執發〔2023〕27 號)文件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廳決定自2023年7月27日至10月31日,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
此次行動,重點采取加強執法檢查、嚴格執法辦案、推進執法協作等方式,集中整治我省旅游市場存在的強迫購物、不簽訂旅游合同、拒絕履行合同、擅自變更行程、擅自指定購物場所、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聘用無證導游等突出問題。
為確保此次行動取得良好效果,省文化和旅游廳制定并下發了《吉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百日行動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將整治行動與本地區旅游市場執法監管工作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切實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加強法治宣傳力度,通過發布新聞稿、電子海報、普法短視頻等形式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提高旅游者對風險的識別、防范能力,引導旅游者理性消費。利用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契機,向旅行社、在線旅游經營服務主體進行普法宣傳,督促企業和從業人員守法經營、規范執業,自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適時發布旅游市場典型案例,既以案釋法,又起到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震懾作用。
來源:城市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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