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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方方)為進一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平安穩定大局,圍繞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帶來的新變化、新趨勢、新要求,解決群眾涉車涉證急難愁盼事項,切實保障廣大機動車車主、駕駛人的合法權益,從即日起,江蘇全省公安交警部門推行六項車駕管便民利企措施:
取消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次數限制。在2023年3月31日前,暫取消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次數限制。對通過互聯網平臺申請轉出的本省車輛,臨牌核發次數由1次調整為3次。
統一延長允許機動車號牌延用的時間范圍。因辦理機動車轉移、注銷、變更遷出、變更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后,車輛原號牌保留期限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統一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統一延長機動車強制報廢期。對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因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而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期止統一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統一延長駕駛證注銷期限。對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因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導致駕駛證可能被注銷的,將注銷期止統一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統一延長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對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有效期統一延至2023年6月30日。
實行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容缺辦”。對全省13個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通過互聯網平臺申請辦理“期滿換證”業務時,2023年3月31日前允許容缺身體條件證明辦理,身體條件證明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