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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11月23日訊(記者高萌 通訊員費志清)11月23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武漢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待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頒布實施。制定該《條例》,旨在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規范養老服務工作,推動構建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全市養老服務健康發展。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條例》共十一章七十九條,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康養結合養老服務、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管理、扶持與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
《條例》規定,養老服務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家庭盡責、市場運作、保障基本、普惠多樣的原則,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在規劃與建設方面,《條例》提出,每個區至少配置一家綜合性公辦養老中心。每個街道、鄉鎮至少配置一家具備機構照護、日間照料、上門服務等功能的養老綜合服務綜合體。每個社區(村)至少配置一家養老服務網點。
《條例》明確推動社區實現下列養老服務功能: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潔、助醫等日常生活服務;提供生活陪伴、情緒疏導、心理咨詢等精神慰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短期托養等服務;提供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養老服務。此外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開設社區食堂、助餐點等服務場所,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條例》倡導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擔照料責任;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門照護、定期巡訪、緊急呼叫等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建設或者運營集合居住、生活照料、醫護照料等功能的養老社區。
《條例》還鼓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培育養老服務新興業態,擴大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同時提出,將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培養納入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標簽: 武漢市養老服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