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對中國民生銀行的罰單。民生銀行因規避委托貸款監管,違規利用委托債權投資業務向企業融資;違規貸款未整改收回情況下繼續違規發放貸款;對政府平臺公司融資行為監控不力,導致政府債務增加等違法違規案由,被罰款合計4780萬元。其中,總行4430萬元,分支機構350萬元。
時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白丹,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管理問題未整改負有責任,被金融監管總局警告。
具體來看,民生銀行的違法違規案由包括:
(資料圖片)
一、規避委托貸款監管,違規利用委托債權投資業務向企業融資
二、違規貸款未整改收回情況下繼續違規發放貸款
三、對政府平臺公司融資行為監控不力,導致政府債務增加
四、股權質押管理問題未整改
五、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問題未整改
六、對相關案件未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七、未按監管要求將福費廷業務納入表內核算
八、代銷池業務模式整改不到位
九、違規開展綜合財富管理代銷業務整改不到位
十、個別貸款風險分類結果仍存在偏離,整改不到位
十一、發放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貸款仍未整改收回
十二、部分正常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
十三、部分不良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十四、對部分違規問題未進行責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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