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泰興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23日,泰興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泰興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兼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原副隊長雍正受賄案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雍正犯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四十五萬四千九百元,受賄款項予以沒收。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均被采納。
據悉,2013年至2018年期間,雍正利用擔任市環衛處主任的職務之便,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周某某、韓某、泰州市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副經理嚴某某、泰興市某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等人賄賂的人民幣合計43.06萬元,讓周某某結算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合計人民幣2.43萬元,并為相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這名和歷史上雍正皇帝“同名”的貪官,此番終于受到了法律制裁。而消息發出來后,不少網友稱 " 被標題嚇了一跳 "。
@小狐:“這個雍正,真是丟人現眼。”
@自學二皮臉式:“可惜了這個名字。”
@我的嬰兒肥:“這名字起的,乾隆表示不服……”
@帥它的:“再次證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更有網友表示:“別管名字叫啥,貪污腐敗一樣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