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揚州發布記者從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獲悉,該局經偵部門經過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投資人高達近13000人次,涉案資金1.6億多元,張美美等1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訴。
誘惑:周周返利,一年本息翻番
每周都有返利,一年就能翻番。推出這個產品的,是一家名為“統資聯”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時間回到兩年前。2016年6月的一天,鎮江統資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江都新區店在江都浦江路開業。這家一家什么店?店里賣什么東西?當天,不少群眾紛紛趕來看新鮮,一時店里人頭攢動、熱鬧不已。
幾周過去,店里仍人來人往、人氣旺盛。原因何在?不是貨架上的物品有多精美,而是因為這里經營著一款特殊產品。買了這款產品,一年就能本息翻番,利率高得驚人。
張美美是這家店的負責人,宣稱投資人只需拿出2400元,就能購買一單這款產品。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投資人什么事都不用做,公司會每周返還利息100元,連續返利48周,共計返利4800元。也就是說,買了這款產品,只需一年不到的時間,就能實現投一得二、本息翻番的投資奇跡。
除了上述高額返利,投資人還有額外收獲:每投資一單,就能拿到統資聯超市價值120元的積分卡。憑該積分卡,投資人可以在統資聯超市購買店內商品。
瘋狂:拉親喚友,萬人上當受騙
既有利息,又可購物,真是“又吃粽子又蘸糖”,這樣的好事哪里找。2016年初,張美美在朋友介紹下了解到了這款產品,立即被統資聯公司的經營模式吸引。為了獲得更多利潤,張美美不但購買了多個訂單,還向公司負責人提出申請,要在江都開個加盟店。
在繳納了6萬元加盟費后,張美美如愿在江都浦江路開了個加盟店,自己成為這家店的負責人。在此后的時間里,她多次以開酒會、口口相傳等方式,宣傳產品、吸引投資。因為只要店里售出的訂單越多,她從總部獲得的返利就越多。
高利面前,一些市民經不起誘惑,紛紛加入到購買者的陣營。一部分人在變成投資人后,又將這一消息告訴其他人,使得購買的人越來越多。據統計,在短短不到半年時間,張美美經營的統資聯江都新區店發展投資人2300多人次,涉及金額3000多萬元。
為了做大業績,張美美也是蠻拼的。在她的客戶中,既有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更有相識已久的好友,朝夕相處的親人。據張美美介紹,在她宣傳鼓動下,她丈夫購買了二百多個訂單,哥哥、嫂子、姐姐、侄子、侄女婿等等也都掏出積蓄,“擠”上了這趟“致富列車”。張美美的女兒和兒子不但掏錢買了訂單,還被母親叫到店里幫忙,負責報單算賬和超市管理。
其實,像張美美這樣的加盟店,統資聯在江都一共有10家。在利益驅使下,這些加盟店不斷宣傳產品吸引投資,最終將一萬多名群眾發展為投資人。
終結:未賺反虧,發財美夢破碎
美夢總是在不經意間破滅。按照統資聯公司的宣傳,收益一年就能翻番。然而,張美美的加盟店開張沒到半年,公司返利中止了,她不得不面對本息兩虧、被人追債的殘酷局面。
2016年10月下旬,包括張美美在內的投資人陸續發現,每周返還的利息沒有了。剛開始,張美美還能安慰大家,公司資金周轉不及時,下周就能正常。然而,一等再等,等來的仍是利息分文不獲。張美美多次與總部聯系,對方回復支支吾吾,最后干脆不接電話。直到這一刻,張美美才算清醒過來,發覺這就是個騙局。
當年12月,江都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投資人舉報,立即對此進行立案偵查,對張美美等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審訊。為了進一步查明案情,最大限度挽回群眾損失,專案組一面做好投資人接待工作,仔細登記受損情況;一面與鎮江警方及時對接,全力做好追贓與損失挽救。經調查,該案中涉及的江都投資人達到一萬多人次,涉案資金超過1.6億元。
按理說,作為加盟店負責人,而且發展的投資人達2000多人次,張美美應該賺了不少。然而警方對其資產情況調查后,發現張美美從中不但未賺分文,反而損失巨大。原來,張美美開始確實收到了返利,但她卻想賺得更多,把收到的返利又拿來追加訂單。不止于此,她還唆使家人加大投入。截至案發時,張美美一家前后購買了500多單產品,扣除返利后仍然虧損一百多萬元。
“當時就是想發財,輕信了統資聯的宣傳,覺得對方很好很穩定。”被捕后,張美美流下了后悔的淚水:“丈夫曾和我說,哪怕販毒也沒有這么高的返利,但是我當時只想著賺錢,就沒有去想是不是騙局,都是我貪心惹的禍。”據悉,目前警方已對涉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移送起訴15人。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鏈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民警提示>>>
請廣大群眾切實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防止成為犯罪鏈條的一環,從上當受騙者成為參與非吸的違法人員,損害個人信用和聲譽。同時,應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要被所謂“快速致富”誘惑。一方面應慎重尋找投資對象,選擇網絡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應查詢其登記注冊、經營資質等基本信息,還應認真分析其利潤來源,判斷所謂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經營規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基金、股權、股票等,應通過證監、銀監、工商等部門核實,了解國家對其是否設定準入門檻、有無限制性規定等。遠離非法集資陷阱,避免財產損失,對發現和掌握的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可積極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反映。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