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4日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予公布,該條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為規范不動產登記行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方便申請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江蘇實際,我省制定該條例,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條例列明了不同類型的不動產權利,依照國家和條例規定辦理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等。條例規定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不動產登記工作,并作為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辦理省政府確定的國有重點林區森林、林木和林地,省政府批準的用海、用島和無居民海島的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