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中院統一部署,4月1日,揚州兩級法院開展涉民生、涉小微企業案件集中強制執行“春風行動”。凌晨4時許,天還未亮,揚州法院的執行干警們已經整裝待發,5時整,265名執行干警聞令而動,分赴各地搜尋被執行人下落。截至下午,共上門查找160余戶,拘傳39人,扣押車輛6輛,執結案件75件,執行到位141萬余元。
早晨6時許,高郵法院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李某家中。李某在法院有多個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此前,執行干警多次電話傳喚李某,但其均拒絕到庭溝通。執行干警也多次前往李某居住地搜尋,仍是一無所獲。
在清晨的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收到申請執行人線索,得知李某在家,于是立即趕到李某家門口。只是,多次敲門后,仍和前幾次一樣,無人應答。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面對被執行人想再次躲避執行、耍賴到底的態度,執行人員迅速對現場進行布控,準備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拘傳。現場查看后,執行干警將一樓的卷簾門掀開一角,進入李某家中,發現李某正站在二樓的窗戶處準備從自家圍墻向外跳。執行干警立即對其進行訓斥,但李某仍從近3米高的圍墻上跳了下去,進入隔壁家的院子。早已蹲守在圍墻外的執行干警立即從一旁的巷道穿進去,追趕并控制住了李某。在確認被執行人李某身體無恙后,依法將其傳喚至法院。
據現場圍觀群眾介紹,這已經不是李某第一次跳墻了,其此前曾多次通過跳墻進入他人院中以躲避執行。之后,執行干警向李某嚴肅釋法,明確利害,最終,李某與該案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當場支付1萬5千元,余款分期履行。
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全過程,并充分聽取代表委員們對法院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及執行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據悉,本次“春風行動”集中執行專項行動,高郵法院共出動干警33人,警車8輛,邀請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協委員見證,執行案件17件,執結案件3件,達成執行和解5件,成功拘傳被執行人8人,拘留2人,扣押車輛1臺及五糧液等高檔白酒10瓶,執行到位案款287170元。
早晨6時許,廣陵法院執行干警趕到某被執行人家中。此前,申請人為被執行人華某修建房屋,但是房屋修好后,華某卻未能及時將工程款支付給申請人。經法院審理,華某應當支付工程款7萬余元,但是其始終未能如期履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執行過程中,廣陵法院執行干警依法對華某的住所進行搜查,未能找到有價值的物品。之后,執行干警發現華某院里停放著一輛摩托車,要求華某將摩托車后備箱打開,結果發現里面竟放有現金。經清點,摩托車后備箱里共有2千余元現金,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這筆錢當場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
經現場溝通,華某親屬又送來5千元。申請執行人同意剩余欠款可以分期履行,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零距離》記者/胡艷 通訊員/揚法軒 吳媛媛 編輯/玉潔)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