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大家平時辦公打字,經常會用到各種字體,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很多字體并不能亂用,一旦使用不當,可能會引來官司。今天(4月13日),記者獲悉,近日,常州市金壇區一家超市就因為銷售的藤席包裝上,使用了未經授權的書法字體,雖然只有8個字,但還是被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索賠金額高達六萬多元。
2022年,丁先生的超市購入了一批藤席進行銷售。藤席包裝上印有一排用于宣傳的“理想生活,就選擇真”字樣,手寫字體讓人賞心悅目。但就是這八個字,讓超市經營者與銷售該藤席的商貿公司一起被字體版權方告上了法庭。
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法官助理羅俊文說:“這幾個書法字體比較小,不太容易注意到,但這個書法字體實際上是使用了權利人在網上擁有著作權的字體?!?/p>
法院組織三方進行調解,現場,丁先生情緒激動,認為只是幾個小字而已,字體版權方卻索賠高達6萬元,實在無法理解。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法官助理羅俊文介紹:“書法承載著書法家的智力活動和智力成果,其實是擁有著作權的?!?/p>
經過法庭多次調解,最終達成賠償方案:商貿公司賠償字體版權方8000元。法官提醒,在網上免費下載的字體不等于可以免費用于商業途徑,在使用字體時必須遵循“先授權,后使用”的原則。將非免費商用字體用于商業行為,務必要獲得字體版權方的授權許可。
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法官助理羅俊文表示:“在進行產品設計時,一定要注意字體的來源,盡量使用有授權的字體或者權利人開放商用的字體,避免不必要的糾紛?!?/p>
(《零距離》記者/馮珂 編輯/徐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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