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蘇建湖13歲少年不服管教弒母。而在2018年12月,湖南接連發生了兩起少年殺害父母案件。對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佟麗華指出,親子之間的沖突,映射出家庭教育方面的欠缺。對父母家庭教育的培訓應被發展成為基本的公共服務。
佟麗華認為,由于并非每個父母都天然就懂得如何教育孩子,未來對父母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訓,應該被國家發展成為基本的公共服務,即一對夫妻在結婚或懷孕期間,就應該對他們就家庭教育的方式、理念等方面開展培訓。
他表示,對在成長的過程中已經出現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教育和矯治,不僅需要家庭,還需要學校、社會以及司法機關的介入,而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并非應對此類問題的最好方法。“最好的方向,還是要通過發展專門教育,包括政府的收容教養,以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方式,來解決這部分孩子的問題,而不是簡單送到監獄和少年犯管教所。”
佟麗華建議,父母最好在兒童尚且年幼時就與其建立起良好的溝通關系。一般情況下,父母在孩子年幼時對其壓制得越嚴重,在叛逆期就越容易出現激烈對抗行為,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