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10日電 深交所10日向中超控股下發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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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函截圖
監管函指出,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中超控股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795.90萬元,同比下降275.07%。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
中超控股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5.1.1條的規定。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述事項,中超控股及公司財務總監李川冰此前已被江蘇證監局警示。
江蘇證監局網站6月12日公布的監管措施信息顯示,經查,2023年4月15日,中超控股發布《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將出現虧損,虧損金額為-5500萬元至-3500萬元,同比下降227.76%至300.77%。2023年4月20日,公司發布《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795.90萬元,同比下降275.07%。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證上〔2022〕12號)5.1.1條,上市公司預計凈利潤為負值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公司遲至2023年4月15日披露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及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依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中超控股、李川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官網介紹,中超控股前身為2005年建成投產的中超電纜,自2010年9月上市后,先后通過并購重組、出資設立等形式,逐步發展成為涉及電線電纜及上下游產業、核電軍工裝備等領域的集團化管理企業。
業績方面,據中超控股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期內預計扭虧為盈,實現凈利潤約2.02億元-3.02億元,上年同期凈利潤虧損約4095.44萬元。
二級市場上,中超控股10日報收于2.84元,漲幅1.43%。(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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