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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25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福美森”小魚仔(燒烤味)(生產日期/批號:2023-01-05),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本次抽檢的這款小魚仔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結果為0.0442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據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毒性較低,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該指標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違規使用該添加劑。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該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一位負責生產工作的員工表示,該款小魚仔抽檢不合格是因原材料有問題。售出的十幾斤產品已全部召回了。目前沒有消費者提出相關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已經給公司下達了整改報告,不允許再用目前的原材料了。公司后續會更換原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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