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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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下調至7.8%;職工醫保、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調整至4494元、上限調整至24042元;降低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率……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穩定持續高質量發展,近日,南京市印發《關于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持續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調整職工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降低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率等三個方面對醫保繳費進行優化調整。
調整后如何進一步減輕職工醫保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昨天,市委市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進一步解讀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政策。
繳費率降低但醫保待遇不受影響
針對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我市在2022年持久性降低參保單位醫保繳費率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再次降低單位繳費率1個百分點,即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的單位繳費率由8.8%(含生育保險繳費率0.8%)下調至7.8%。個人繳費率維持不變。同時,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做好費率調整的銜接工作。
“2023年1月至3月,參保單位已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按新費率重新核定應繳額,差額部分退還至參保單位在醫保信息平臺登記的對公銀行賬戶。4月份開始,參保單位按新費率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笔嗅t保局副局長陳濱說。
不過,有市民擔心,醫保單位繳費率降低后,參保人員個人待遇是否受影響?陳濱表示,參保單位繳費率及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率降低不會影響職工參保人員的醫保權益,各項醫保待遇不受影響。
繳費基數上調但繳費額不增
在調整職工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方面,《通知》規定,根據《江蘇省人社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醫保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行標準的通知》規定,4月1日起,我市提高職工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上限從22470元調整到24042元,下限從4250元調整到4494元,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分別增加了1572元、244元。
職工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提高后,是否會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對此,陳濱以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為例,算了一筆賬,“政策調整前參保單位的單位繳費額為340元/人月,調整后為314.58元/人月,繳費額下降了25.42元/人月;同時,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率也在降低。通過算賬,我們可以看出,雖然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通過降低繳費率,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實際繳費額,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p>
采訪中記者獲悉,為最大程度減輕職工醫保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本次繳費工資基數調整原則上不需要用人單位申報。4月,市醫保局將對繳費工資基數下限做統一調整,同時與人社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用人單位已經申報的人社部門的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作為參保單位的醫保繳費基數?!案鲉挝豢梢詮?月1日起在南京市醫保局官網的網上辦事‘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功能模塊進行確認?!标悶I解釋。
為靈活就業人員減負約1億元
靈活就業人員的醫保繳費與待遇,一直是大眾關注的焦點。此次調整,針對降低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率,《通知》中規定,4月1日起,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人員,繳費率在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率7%與個人繳費率2%之和基礎上再降低1個百分點,即繳費率由原來的9%降為8%。
陳濱分析,以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為例,政策調整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為4250元,繳費率為9%,實際繳費額為392.5元/月(含大病醫療救助費10元/月);政策調整后,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為4494元,繳費率為8%,實際繳費額為369.5元/月(含大病醫療救助費10元/月),繳費額下降了23元/人月,“因此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提高,也沒有增加靈活就業人員的負擔。”
陳濱介紹,調整后,1—3月,我市參保單位繳費負擔減低了7.1億元,預計全年為參保單位減負約29億元,惠及參保單位23萬余戶;預計為靈活就業人員減輕負擔約1億元,惠及靈活就業人員近47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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