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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的張老伯在某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并有一名陪護照顧。住院期間,張老伯在吃家屬送來的青團時被噎,搶救十多天后,最終還是不幸去世。為此,家屬將某陪護公司和某醫院起訴至法院。今天(4月12日),記者從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已經審結。
2022年,70歲的張老伯因車禍后遺癥導致腰背痛加劇到某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其間,張老伯的家屬聘請了某陪護公司的王某,對張老伯進行一對一、24小時陪護。
清明前夕,張老伯家屬為其送來青團,意外就此發生。王某離開后,張老伯吃了青團,發生卡噎,導致窒息,等醫生趕來時,張老伯已呼之不應。醫生立即取出其口腔內食物,送入ICU進行搶救。搶救十多天后,張老伯出現腦組織嚴重腫脹、低蛋白血癥并發癥,最終張老伯去世。
張老伯去世后,家屬將某陪護公司和某醫院起訴至法院,認為陪護王某明知道張老伯吞咽功能受限,未制止其食用黏性較高的青團,也未限制食用量,且進食時未在一旁幫助或看護,導致張老伯發生卡噎時,沒能第一時間搶救。某醫院在選擇某陪護公司時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對該公司選派的護工未作審查,也存在過錯。
承辦法官表示,老年人在食用青團時本就有卡噎的危險,且張老伯在康復治療期間身體虛弱,進食時護工王某應在旁小心協助、看護。另外,張老伯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食用青團時也應謹慎注意,此事發生自身應承擔一定責任。經過多輪調解,最終達成了調解方案。
(《零距離》記者/劉舒 通訊員/蘇法軒 實習編輯/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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