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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淮安市民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健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健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初至2020年4月,被告人張健利用擔任淮陰區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在采購設備借款、股權投資、地塊拆遷、工程承接、資產收購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收受上述單位相關人員所送錢款和股份共計折合人民幣640.326萬元,其中290.326萬元未遂;違規向某科技公司先以“投資款”的名義出借500萬元并接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給予的5萬元現金,后將該筆借款調整轉為投資款;濫用職權,在某公司尚未按照協議完善投資流程時向該公司進行投資,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健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應相關單位申請,淮安市委辦、銀保監局、消防支隊等機關企事業單位二百余人通過視頻方式旁聽了庭審。“這場廉政警示教育活動意義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務必緊繃廉潔自律這根弦,筑牢拒腐防變底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做勤政廉潔的人民好公仆。”一位旁聽人員在庭審結束后說。
(來源:江蘇廣電淮安中心站/朱延慶 通訊員/趙德剛 趙大為 陳俊聲 馬盼攀 梁新星 編輯/周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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