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訊 省高級人民法院7日發布全省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情況,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來,我省法院家事案件平均每年均在10萬件以上。2018年度,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家事案件11萬余件,審結10萬余件,同比分別下降10.1%和10.3%,首次出現下降態勢。《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周年以來,我省法院共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973份,有力維護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典型案例中,連云港的顏某(男)與周某(女)經調解離婚后,未成年子女均隨母親生活。然而,顏某依然到前妻家中騷擾、恐嚇甚至毆打前妻和孩子,給其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周某帶著子女訴至法院,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及未成年子女的申請符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遂作出裁定:禁止顏某對周某及子女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顏某騷擾、跟蹤、接觸周某及子女和其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