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餐是近年來比較流行的一種飲食方式,市面上更是有代餐餅干、代餐奶昔、代餐粉等各種樣式的代餐食品,很多人用這些食品來代替平常吃的飯菜,用以達到減少能量攝入、繼而降低體重的目的。然而最近卻有新聞爆出,浙江一名女生連吃代餐半個月后出現肝小靜脈閉塞的癥狀。盡管目前沒有調查結果直接表明代餐是致病原因,但很多網友看了仍不禁開始關注起代餐的安全性。
現代快報記者發現,涉事的代餐品牌在一些電商平臺可以購買。這些產品在商品名稱、描述中都明顯地宣稱具有減肥的功效。不只是該品牌,在售的代餐產品不少都會在商品描述中使用類似的表達。實際上,根據《廣告法》等相關規定,這樣的行為是不允許的。營養專家也提醒,只要攝入的熱量低于消耗的,吃別的東西也能達到減重的目的,而且長期食用代餐可能會導致腸胃功能萎縮。
商家宣稱一盒輕松減重20斤,孕期也能吃
現代快報記者發現,新聞中涉及的該品牌代餐在電商平臺和微商都有銷售,各家店鋪主要在售的就有好幾種,包括代餐棒、益生菌、瘦身糖果、纖體霜、減肥膠囊等產品。記者隨意點開了一家網店,代餐棒的描述中寫著“讓你輕松從XXL到S”“四大優勢,祝你妙體速纖”。
在另一家網店的首頁,店主更是曬出了自己使用前后的對比照,并稱自己在減肥行業多年,因病打了激素后變胖了很多,結果使用了這款代餐產品后成功瘦身22斤。隨后還放出了其他消費者使用前后的對比圖。
在代餐餅干的商品描述中,這名店主進一步描述說,自己在懷孕期間也在食用,對身體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坐月子期間食用后體重下降了13斤。她表示,在使用一盒后可以減重8-20斤。不過在提及“減肥”“瘦身”等字樣時,使用了拼音進行替代,有時候也用“-”號來代替“減”字。
現代快報記者也通過微信加了一名微商,對方在朋友圈中發布了一條和顧客對話、轉賬的截圖,從截圖來看,這名顧客正在哺乳期里,并且正在食用代餐餅干,而微商則借此截圖表示:“哺乳期是減脂最好時期,瘦下來真的會更美。”
從銷量來看,這些店鋪的生意都不錯,其中一家網店在售的代餐棒有近700條評論。而微商的朋友圈里,每天都會更新幾次發貨和收款記錄,每單都是兩三千的交易額。
這些代餐都是由黑龍江哈爾濱的一家企業生產的,3月6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在對該企業進行了初步調查后發現,廠家具備相關資質,提供了產品質量檢測報告。膠囊是委托另一家單位生產的,也具備保健品批準文號。不過他指出,盡管暫時沒有發現質量問題,但網店的宣傳語存在不合規的情況。
核桃粉也冠以代餐名頭,有的連熱量都不標
在電商平臺上搜索“代餐”,可以得到100多頁的結果,代餐粥、代餐燕麥、代餐酵素粉、代餐紫薯粉、代餐粉……品類可以說是層出不窮,既有國產的,也有進口的。銷量也都非常可觀,從第一頁顯示的來看已經過萬。而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一些黑芝麻核桃粉、紅豆薏仁粉在商品名最后也加上了代餐兩個字。比如一款月銷量超過10萬的黑豆粉,就在商品名中標為了“早餐食品代餐粉”,但是無論是在商品參數還是圖文詳情、外包裝中,都只寫了凈含量,沒有熱量等營養成分表。
而另一款水果燕麥片還在商品名稱中寫為了“網紅食品代餐”,并用科學搭配、美味代餐、營養放心等短語進行了描述。但在商品信息的配料一欄,只寫了含有燕麥片、木瓜干等成分,同樣沒有標注熱量情況。
專家
如果攝入熱量小于消耗,吃別的也會瘦
對于網上熱銷的代餐食品,南醫大二附院營養科主管營養師梁婷婷表示,很多人吃了變瘦了,并不一定是代餐的功勞。“如果說你每天的攝入的熱量小于你的消耗,那么自然而然你就會瘦下來。市面上售賣的一頓代餐可能就是兩塊餅干,這么吃的話,不管是什么餅干,你都會瘦的,但這種瘦并不健康。”
她進一步解釋說:“對胃來講,它需要有固體,如果長期吃代餐,胃功能會減退受損,肝腎功能也會受影響。還會有營養不良的風險,市面上出售的代餐粉往往營養素含量并不均衡,蛋白質含量低,維生素含量達不到日常推薦量,無法滿足人體需要。”
梁婷婷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她曾經在門診遇到過一些因食用代餐導致神經性厭食癥的患者。“雖然他們是瘦了,但是他們在代餐之外,只要一吃其他東西就會覺得能量超標,最后導致內分泌失調,女生閉經,這種患者并不少見。”
她還介紹,在醫院里也有針對肥胖患者的醫用代餐,“肥胖已經導致一種病癥,引起內分泌失調,影響正常代謝了,我們才會用代餐去治療。”
她強調說,醫院里的代餐屬于特殊醫療食品,和市面上售賣的各種代餐產品完全不一樣,必須在醫生和營養師的指導下才可以食用。
代餐食品宣傳減肥功效,涉嫌虛假廣告
“如果商品中的減肥功能并沒有被科學證實,就把該功能廣泛宣傳,可以說這就是虛假廣告。”江蘇中律律師事務所律師左迎春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根據《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引導消費者。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左迎春表示,代餐作為一種食品,也應遵從《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規定里明確表示,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使用哺乳婦女的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
目前,現代快報記者已將涉嫌虛假廣告的代餐商家逐一向電商平臺反應,處理結果我們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