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持續影響,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技術規范 通則》的發布,是推動危廢經營單位技術創新、提升行業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將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中國光大綠色環保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張建平談到。
2022年11月起江蘇省正式施行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技術規范 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含銅蝕刻廢液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等4項江蘇省地方標準,是江蘇為補齊危廢綜合利用標準缺失短板而創建的“1+N”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標準體系,為全國首創。
01
(資料圖)
“1+N”標準體系是什么?
“從江蘇省情和工作實踐來看,我們開展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標準體系建設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基礎。”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分管負責人表示。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充分發揮和放大部省共建優勢,按照“率先”的目標定位,以實施《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2年)》為契機,構建了以通則為引領,含銅蝕刻廢液、廢無機酸、廢線路板等重點行業綜合利用污染控制專項標準為支撐的“1+N”標準體系。標準制定堅持“問題導向、充分利用、過程監管、風險可控”的原則,強調和細化現有國家、行業標準,吸收和補充江蘇行之有效的做法與經驗,規范和引導資源化利用途徑,補齊標準缺失短板。對解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發展困境、提升企業運行管理水平、強化環境風險管控具有重要意義。
02
“1+N”標準體系有怎樣的特色亮點?
通則是“1”,作為標準體系統領,適用于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領域全過程污染控制。例如,入廠方面,提出制定危險廢物接收標準與檢測方案,提高人員與設備配置,把好源頭入口關。處置方面,補充和細化現行國家、行業標準,為嚴防配伍料坑著火,提出安裝溫度紅外監測、自動火焰探測及自動滅火等系統;為嚴防二噁英超標,提出活性炭質量要求等。利用方面,為嚴防企業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提出按產品管理、再生回用和定向利用、環境風險評估、特殊區域及行業禁入等四級管理要求;為落實“無廢城市”趨零填埋要求,提倡高溫熔融、水泥窯協同處置焚燒爐渣、飛灰。監管方面,融入江蘇創新探索和成功做法,如全流程智能管理平臺、定期信息公開、分級分類管理、“點對點”定向利用等,促進行業管理規范化。
廢無機酸、含銅蝕刻廢液、廢線路板等重點行業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為“N”,是“1”統領下的首批細分領域標準,既能針對性解決具體行業問題,也能解決面上共性問題。例如,選址方面,要求新建項目應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的應進入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規模方面,綜合考慮企業配套環保設施投入、日常運行費用及綜合利用產物價值等因素,分類確定最低利用能力要求;貯存方面,實施分級管理,如對揮發性危險廢物提出配備廢氣收集系統,對反應性危險廢物提出縮短貯存周期,對含銅蝕刻廢液、廢無機酸提出不得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儲池,對其它環境安全風險相對較低的危險廢物降低貯存配置要求,不搞“一刀切”,提高本質安全度。污染防治方面,廢氣治理突出做好設施有效密閉并收集無組織氣體,廢水治理突出不同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要求,次生固廢治理突出依據屬性確定利用處置方式,解決標出多頭無所適從問題。流向管控方面,要求企業公開綜合利用相關信息及下游使用企業信息,持續跟蹤綜合利用產物的最終流向,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追溯。
03
“1+N”有何重要意義?
“江蘇省結合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全面梳理危險廢物現行管理制度標準,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危險廢物生態環境標準規范體系建設,補齊重點行業綜合利用標準缺失短板。”江蘇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提到。
填補標準缺失短板。國家針對焚燒、填埋處置單位污染控制已經出臺了相應的標準規范,但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標準規范較為缺乏,且標準與標準之間分散不銜接、部分管控指標未明確實施細則。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目前,江蘇省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單位333家,占全省利用處置單位的79.7%,但實際設施運行負荷不足30%,產能嚴重過剩。少數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時間早,技術工藝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行業內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標準的發布可以規范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全過程管理,倒逼企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產業的健康發展。統一監督管理尺度。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業存在混淆產品和廢物,借副產品名義逃避危險廢物監管等問題,社會潛在環境風險大。就管理部門而言,標準的發布為環評審批、許可證發放和環境執法等方面提供了支撐依據,統一了管理尺度。就企業而言,標準的發布降低了危險廢物不規范綜合利用而導致的風險隱患,幫助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04
通則對于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運營和發展具有哪些重要意義?
以危險廢物焚燒處置企業為例,標準中加強了對入廠接收的危險廢物要進行相容性檢測、安全性評估,然后再配伍的要求,以及料坑等焚燒車間重點部位增加自動火焰探測及自動滅火系統,啟停爐需要向生態環境局報備。“上述要求加強了企業風險防控能力,確保危廢焚燒各環節始終處于管控狀態。”江蘇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表示。
標準提出,鼓勵危廢焚燒爐渣、飛灰采用高溫熔融、水泥窯協同處置等非填埋手段處置。上述資源化利用手段比常規進入剛性填埋場方式費用有所降低,有助于降低焚燒處置企業的運營成本。也是助推江蘇省“無廢城市”建設,實現危險廢物趨零填埋的有效抓手。對危險廢物填埋處置企業而言,標準根據GB18598-2019中的修訂內容,提出了危廢填埋場從建設到封場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包括規范入廠接收標準,建設危險廢物智能化管理平臺,考慮危險廢物后期回取再利用的可行性等內容,對于保持填埋場長期安全穩定運行,降低環境風險隱患,實現庫容有序合理利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標準體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結合江蘇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不斷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助力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
“讓企業有標可依、讓行業有標可守、讓監管有標可循。下一步我們將圍繞“N”不斷壯大完善,加快農藥包裝廢棄物、重金屬污泥、廢活性等系列綜合利用污染控制等標準研制,推動標準盡快落地見效。”江蘇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說。
來源:江蘇生態環境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