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州 市 自 然 資 源 局
化自然資(閑)征字〔2023〕1號
(資料圖片)
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
化州市空港物流產業園有限公司:
你公司分別于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12月7日通過拍賣競得位于楊梅產業轉移園D地塊《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號:粵(2019)化州市不動產權第0009713號,面積29668.8平方米,土地成交金額535萬元;F地塊《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號:粵(2020)化州市不動產權第0004029號,面積33582.52平方米,成交金額605萬元,土地用途均為工業用地的使用權,用于建設粵西(化州)空港跨境保稅物流產業園項目。
我局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認定書》化自然資(閑)認定(2021)180號)、(化自然資(閑)認字〔2021〕181號)。根據《閑置土地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報請化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對上述兩宗土地征繳閑置費。請你公司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足額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出讓價款共1140萬元×20%)人民幣貳佰貳拾捌萬元整(¥:2280000元),具體繳款事宜請到化州自然資源局五樓權益與利用股辦理。
繳清閑置費后,你公司須立即對上述宗地動工開發建設,至2023年2月1日還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我局將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啟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程序。
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三章規定,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行政復議,或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化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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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化州家鄉網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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