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江日報
武漢市職工醫保改革迎重大利好。30日晚,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醫保局獲悉,今(31日)起,我市正式開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在我市定點醫藥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1、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資料圖】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下稱“醫保個人賬戶”)是醫保部門為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建立的一個賬戶,用于記錄、儲存個人繳納的醫保費用和單位繳費中按比例劃入的醫保費用。此外,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不設立醫保個人賬戶。
2、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
可通過手機APP綁定
開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的條件包括:
醫保個人賬戶授權人為我市范圍內正常繳費的職工醫保參保人,且已經激活個人醫保電子憑證。
個人賬戶共濟對象(也稱“個人賬戶共濟使用人”)為我市范圍內正常繳費的職工或居民醫保參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醫保電子憑證。
據介紹,開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一個醫保個人賬戶授權人可以與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綁定共濟關系,一個使用人可以與多個授權人綁定,如子女可同時綁定父母雙方的個人賬戶。共濟關系綁定、解綁可通過“湖北智慧醫保”手機APP完成,但醫保關系正在轉移或者終止、暫停醫保關系的參保人暫不能綁定。
3、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擴大
今起,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從僅限職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給家庭成員使用,個人賬戶共濟對象(使用人)在我市市域內住院治療、門診就醫或藥店購藥時發生的合規自負費用可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結算。
拓展使用范圍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允許用于支付我市參保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合規費用。
目前,個人賬戶共濟不支持武漢市域外就醫結算。在省信息系統支持允許情況下,個人賬戶共濟使用范圍將逐步擴大。
4、就醫購藥出示本人醫保電子憑證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家庭成員共濟”并不等于“醫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國家醫保電子憑證里有我們每個參保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編號等信息,實行“一人一碼”,和身份證一樣,僅限本人實名使用,必須“專碼專用”。
將本人的醫保電子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保電子憑證冒名就醫屬欺詐騙保行為。因此,就醫購藥應出示使用人本人醫保電子憑證。結算時,將優先劃扣使用人本人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若使用人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或無余額,使用人為居民醫保無個人賬戶時,系統將隨機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