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基金理財課程走進大眾視野。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現,不少宣傳“只賣理財課程、不賣理財產品”的理財咨詢平臺,卻做起了隱秘的“基金配置理財”生意。由理財課衍生出來的付費理財服務是否合規?平臺宣傳的理財技巧是否經得起市場推敲?為什么會有基金經理幫忙宣傳……不少投資者對理財咨詢平臺開設的VIP服務提出一系列質疑。
(相關資料圖)
中國證券報記者近日購買了某知名理財課程的VIP服務,全程體驗了整套服務流程,通過與銷售人員溝通、與投顧理財師交流發現,大V們和一些相關機構的商業拓展之路,似乎并不止賣課賣服務那么簡單。
保姆式基金理財指導是否合規
近日,記者在社交媒體平臺瀏覽到某理財大V的課程后,私信大V進行了理財問題的咨詢,該大V表示,需要添加客服人員的微信,才可以領取相關學習資料。
在加上銷售人員的微信后,銷售人員并未向記者推薦相關理財課程,而是向記者表示,理財課程內容更偏向理論,實操性較差,不少投資者普遍反映,看完視頻后,仍有一種“不知如何下手”的感覺。因此,只要記者成為公司的VIP客戶,便可以享受“保姆式”的基金理財指導。銷售人員盡管沒有對收益率進行保證,但其表示,公司自成立以來,客戶每年的平均收益率能夠達到15%。
“您開通服務后,我們會為您安排一位專業的理財顧問,他會了解您的資金情況、預期年化收益、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之后把您的情況匯報給投研團隊。投研團隊會幫您做基金配置。”銷售人員對記者表示,“接下來,理財顧問會為您進行買入賣出指導,幫您了解系統化的理財知識。”
但是,當記者對理財顧問是否有投顧資質進行質疑時,得到的答案是:“有基金從業資格證就可以。”
隨后,理財師向記者出示了專屬于記者的投資理財方案,主要分為權益類產品和固收類產品兩部分。權益類產品方面,主要細分為全行業主動管理型基金、行業主題類基金、寬基指數基金;固收類產品方面,主要細分為各種債券型基金和偏債混合型基金。理財師向記者建議,可采取定投的方式按照推薦意見分批買入上述基金產品,公司將在后臺實時監控賬戶虧損情況。
2021年11月,北上廣三地證監局向轄區各基金公司下發《基金投資建議業務規范通知》明確規定,不具有基金投顧業務資格的機構不得提供基金投資組合策略投資建議,不得提供基金組合中具體基金構成比例建議等。這一文件被視作大V投顧的“分割線”,此后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基金大V再也無法單獨運營產品。
證監會網站顯示,目前具備基金投顧牌照的有四類機構,分別是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三方獨立銷售機構。目前,三方獨立銷售機構中,僅有螞蟻基金、騰安基金、盈米基金三家公司擁有基金投顧資格。
記者發現,市場上通過理財課程吸引投資者體驗VIP服務的理財咨詢平臺不在少數。此類公司往往通過社交媒體等平臺吸引用戶觀看直播課程,與投資者建立聯系后,向投資者推薦理財服務。
江蘇致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芬俊對記者表示,市場主體從事基金投顧業務,理應遵守相關法規制度安排。“該市場主體推出的基金理財服務實質屬于基金投顧服務范疇,應先取得基金投顧業務資格,依法依約向其目標客戶提供基金投顧服務,方能視為合規。否則,涉嫌違規經營。”朱芬俊對記者表示,依據證監會2019年下發的《關于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基金投顧業務需“經中國證監會備案”,方可進行后續業務經營。
“高端”理財技巧是否有效
“高端”服務是否“物有所值”?記者帶著疑問,較系統地學習了理財咨詢平臺推出的主要課程。以“擇基”方法課為例,記者發現,VIP課與非VIP課的教學內容差異較大。
在正式購買VIP投顧服務之前,記者觀看了平臺的入門級課程。打開一節名為《如何挑選基金產品》的課程后發現,該課程的內容主要包括了對基金定投意義、基金公司規模等話題的探討,對具體的“擇基”操作方法講述不多。
但當記者進入VIP界面打開《擇基法》課程后發現,平臺講述的“擇基”方法實操性并不強,需要經過復雜的數據處理才能獲得最終方案,普通投資者難以完成。而最重要的一個步驟便是給基金進行多維度打分,其中,基金經理的管理能力是打分的重要維度。“首先要看基金經理的從業年限,其次要看基金經理的市場觀點,最后要看在管基金排名的穩定性。”主講人表示。但每部分的評分細則如何制定,評分標準如何細化,主講人并未提及。最終主講人解釋道,評分的整體流程是通過購買了數據庫輔助完成的,機構會對每只基金的評分成績進行打分展示。
當然,主講人也提到一種可以簡單快速篩選的方法。首先,將主動管理型基金的歷史數據進行梳理。尋找過去三年和近期的業績排名均位于前列的基金。其次,統計基金經理短期和中期的排名波動情況。接著,將管理年限小于三年的基金經理和規模超過200億元或低于1億元的產品剔除。最后,將篩選出來的基金在同一時間段的虧損情況進行比較。
“單論最后一個步驟的可操作性就不高。”一位來自公募基金的研究人員說,“首先,課程里的‘同一時間段’指的是哪一時間段,沒有具體說明,這個表述太模糊了;其次,不同風格的基金在不同時間段的回撤都是不一樣的,如果任意指定一個時間段就對不同產品進行比較,這種‘一刀切’式的做法并不科學。”
基金經理“助陣”是否知曉實情
通過理財課程吸引投資者購買VIP服務僅僅是這些平臺業務模式的一環,在其App和公眾號界面,記者還發現了三方銷售機構和基金經理的身影。
當記者收到具體的基金購買建議后,系統提示記者,可以直接在理財咨詢平臺的官方App上進行基金買賣操作。隨后,系統向記者發送了一家三方銷售機構的鏈接,記者填寫完相關信息后,可以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操作。也就是說,基金的買賣操作并非直接通過平臺進行,而是通過三方機構進行。理財師對記者表示,在官方平臺進行買賣,可以方便理財師對基金漲跌數據進行實時監控,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顧服務。
6月9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規定》),《規定》第二十三條提到,基金投資顧問機構與其他基金投資顧問機構、基金銷售機構等主體開展業務合作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合作管理,明確職責分工,有效區分和隔離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與合作機構開展的業務,確保客戶了解不同主體的職責與分工。未取得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資格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環節。基金投資顧問機構依法與其他主體開展合作的,應當按要求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報告業務情況。
《規定》第二十四條提到,基金投資顧問機構不得委托未取得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資格的機構或者人員提供前款規定的外部服務。基金投資顧問機構對客戶的受托義務不因委托其他基金投資顧問機構提供外部服務而免除。
此外,記者發現,在VIP界面的一系列課程中,除了平臺自己推出的視頻課,還有與基金經理合作的視頻課,這類課程主要以直播的形式向投資者分享基金經理的理財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來自頭部基金公司的知名基金經理都出現在課程列表中。
每門系列課程的最后,都會出現一篇名為《基金經理會買什么?》的文章,其中會列舉基金經理購買的產品。“這些都是基金經理結合當下市場情況會購買的基金產品。”課程主持人說。公開資料顯示,基金經理的自購操作都會在基金的定期報告中披露,梳理基金經理的自購產品無可厚非。但文章還提到,如果基金經理后續調換產品,機構會再通知購買課程的用戶,以實現投后跟蹤服務。
因為記者購買VIP投顧服務的時間不長,所以尚且無法得知平臺后續是否真的會將基金經理的個人操作動向告知投資者,但通過觀看課程視頻,記者發現,確實有基金經理在直播過程中知曉有投后輔導的服務存在。例如,在某一期直播最后,主持人表示,接下來會和某位基金經理共同選出來一些好的基金分享給大家,也會繼續做投后的輔導。基金經理接著表示,投后輔導再見。
“雖然不知道基金經理是否真的會將自己的買賣操作透露給平臺,但平臺這種表述具有一定迷惑性。”一位來自頭部基金公司負責合規風控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基金公司是有責任審核這些與本公司基金經理相關的直播課程的。”
2021年5月,中國基金業協會向各行業機構發送《公募基金直播業務專題討論會會議紀要》的通知。該通知對直播的內容審核流程進行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內部審核的腳本內容至少包括直播的流程方案、各環節的主題和主要內容,對于較敏感的串場設計或特定話術內容(如紅包活動、推介具體產品等)應全面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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