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常州市物價部門了解到,今天開始,常州出租車實行新的運價機制。與之前的政府定價不同,新規實行政府指導價,允許上下浮動。
調整后,目前普通車型出租車起步價為10元/3公里,舒適車型11元/3公里,車公里單價為2.1元,起步價、車公里單價均允許上下浮動,最高上浮30%,不過浮動需經過相關程序。
受網約車沖擊價格倒掛
據介紹,常州出租車起步價自2009年以來一直未變,車公里單價、空駛費、夜間服務費、合乘費、過路過橋費自1998年以來一直未變。
此次運價機制調整主要考慮到三方面。一是《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通知》文件明確要求出租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而現行政策實行的是政府定價,需要對應調整。二是網約車的加入,給出租車營運造成了巨大沖擊,前者實行的是靈活的市場調節價,運價管理政策不銜接,需要建立新的運價機制。三是出租車經營者的收入狀況明顯下降,成本價格出現倒掛,需要調整運價水平。
起步價、車公里單價上調
新規明確,1元/次的燃料附加費取消。出租車普通車型起步基準價由9元/3公里調整為10元/3公里,增加舒適車型起步基準價為11元/3公里,起步基準價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
車公里基準單價(3公里以上)由1.8元/公里調整為2.1元/公里,車公里基準單價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
合乘費(合乘里程部分)由原先按每車公里單價的70%向雙方乘客收取,改為駕駛員和乘客協商計費折扣。
空駛費、夜間服務費、低速行駛計時費、過路過橋費規定維持不變。
具體為:空駛費(6公里以上,車公里單價加收50%);夜間服務費(當日23:00—次日5:00,起步價、車公里單價加收30%);低速行駛計時費(車速低于12公里/小時,0.45元/分鐘);過路過橋等收費由乘客承擔。
上下浮動需經過相關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新規明確起步價和車公里單價允許上下浮動,最高上浮30%,但這并不是企業想要上浮就上浮的。
新規明確,對于上下浮動幅度的使用,由經營者提出建議,經市客運出租汽車協會商議同意后,提交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同意,向社會公布實施;為保持運價水平相對穩定,基本運價浮動調整的間隔時間應相對合理并且執行統一運價。
這個規定明確了三層意思,一是實施浮動有規定的程序;二是對使用浮動的周期有一定穩控要求;三是實施浮動后的基本運價要保持統一,不能一企一價、一車一價。
此外,關于舒適車型,其頂燈與普通車型有明顯區別,大家乘坐時注意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