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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孟珂
6月16日,北交所上市公司漢鑫科技披露《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紀律處分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因漢鑫科技未能審慎確認收入,導致2022年度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其業績快報、業績預告與修正公告中相關數據差異幅度大,且由盈轉虧。依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試行)》第1.5條、第5.1.1條、第6.2.4條的規定,相關行為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北交所給予漢鑫科技、責任人劉文義、楊穎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嚴控市場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北交所秉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嚴格履行自律監管職責。一方面,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全面監管,確保有違規必有查處。另一方面,將進一步開展專項培訓,督促上市公司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努力打造誠信規范的市場環境。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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