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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吳昌華
通訊員 武龔萱
6月27日,武漢市公安局介紹,為加強和規范網絡預約住房(以下簡稱網約房)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房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該局近日出臺《武漢市公安局網絡預約住房治安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定于7月26日起施行。
圖為武漢市公安局網站公布該辦法(網絡截圖)
《暫行辦法》明確網約房是指,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在網上接受預訂武漢市行政區域內的房源,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場所。公安機關治安(人口)部門負責網約房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負責指導網絡預約住房經營者如實向公安機關登記房源、經營者等信息,督促經營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送入住信息。發現有涉嫌違法違規的出租方、互聯網平臺、網絡預約住房經營者,應及時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暫行辦法》對網約房從業安全標準作出規范:明確從事網約房經營,房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有根據需要配置的身份證件識別、旅客住宿采集傳輸設備,安裝網絡預約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統。經營者對網約房有合法使用權,知曉旅館業治安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暫行辦法》要求網約房經營者在向互聯網平臺申請上線經營前,與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通過網絡預約住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房源,取得公安機關發放的房源編碼。網絡預約住房提供上網環境或服務的,還應當具備實名上網功能,并確保相應的網絡安全。武漢市公安局開發全市統一的網約房治安信息管理系統,免費提供網約房申報登記、住宿人員治安信息傳輸、治安安全告知等便利服務。
《暫行辦法》強化對網約房經營者、互聯網平臺、入住人員的監督管理。網約房經營者、提供入住人員信息登記服務的網絡預約住房互聯網平臺應當核驗登記入住人員有效身份信息,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人提供住宿服務。接納未成年人住宿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聯系方式、入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網約房經營者提供住宿服務前,應當對住房進行安全檢查,對入住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提醒。《暫行辦法》還特別強調了網約房電商平臺對網約房源條件核驗、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配合公安機關執法管理等責任。
據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互聯網+”的興起,“共享經濟”的日益繁榮,越來越多的線上信息平臺開始涉足房屋租賃。這種房東和房客互不見面、利用網絡平臺實現房屋租賃的經營模式受到部分房東與住客的青睞。然而,網約房在實際經營中也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由于房東住客互不見面,導致入住人員身份信息不明,容易成為滋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因無法識別網絡平臺發布的房屋信息是否真實,容易引發入住者與經營者之間的矛盾糾紛。此外,房屋不符合建筑、消防的安全要求,如屋內隨意隔斷,結構混雜,私拉電線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暫行辦法》的出臺對網絡預約住房的經營許可、信息提供、日常管理等作出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導性的規范,切實解決治安管理中的具體問題,實現網絡預約住房經營的規范化管理,推動完善協同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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