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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可以用外地繳存的公積金在泰州貸款買房嗎?”“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利率比商業貸款的低得多,不知道我們這里什么時候開始辦理房貸‘商轉公’?”……對于不少貸款購房者關心的此類問題,準確的消息來了。4月13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4月17日起,調整并執行住房公積金使用相關政策,一是實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二是實施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三是規范異地購房提取業務。
據介紹,需要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購房職工,不需要有我市戶籍,但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在異地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符合我市貸款條件并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金額、期限及所需材料均按照我市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對“商轉公”貸款的辦理條件作了詳細規定:在我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時辦理純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可以辦理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將純商業性住房貸款全部或部分轉成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在購房辦理商業住房貸款時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商業住房貸款已正常歸還貸款1個月以上,且未處于逾期狀態;職工需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商業住房貸款必須用于購買本市自住住房,職工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未使用該房屋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房屋僅存在商業住房貸款設定的抵押權,無其他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該房屋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業住房貸款借款主體與商轉公貸款借款主體必須完全一致(商業住房貸款借款人婚前購房貸款、婚后房產增加配偶姓名并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的除外,此種情況下如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合并計算貸款額度);商業銀行書面同意職工提前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并在本行辦理商轉公貸款手續等。
對于規范異地購房提取業務,《通知》作了明確要求: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房所在地是職工(含配偶、直系親屬)工作地或戶籍地的,提供的工作證明(學生證、現役軍人證件、社保繳存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或戶籍證明須滿6個月;不是職工(含配偶、直系親屬)工作地或戶籍地的,提供的購房后用水、用電或用氣發票須滿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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