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今天(7月11日),鎮江揚中警方公布了一起最新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7月6日凌晨1點多,鎮江揚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到油坊村陽泰南江排澇站東側200米處,發現有人在此處蹲守,形跡可疑。民警隨即下車前往查看,此人正在放網捕撈江魚,立刻將其抓獲,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化名)于7月5日22時許至7月6日1時許,在此處外江內使用5口地籠網非法捕撈水產品,其中有長江絨鰲蟹苗、黃鱔、小雜魚、青蟹,合計2.28千克。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撈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自長江流域實施“十年禁捕”行動以來,揚中公安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思想引領下,立足公安機關職責職能,強化顯性用警措施,加大巡查執法頻次,持續開展全環節、全鏈條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同時,結合“百警進萬家”等活動,積極會同漁政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禁漁宣傳,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發展新格局。
警方提示:違法放置“地籠”,不僅威脅了水生生物資源的多樣性,而且還將導致各類水草、垃圾等雜物堆積,堵塞污染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阻礙河道行洪排澇,嚴重破壞水域生態環境。此外,進行捕撈水產品活動一定要遵守禁漁期、禁漁區的相關法律規定,切勿抱有僥幸心理,嚴禁違規特別是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
(《零距離》記者/劉舒 通訊員/袁雅茹 編輯/徐瑋琪)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