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發布《通告》,今年2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煙花爆竹禁放,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銷售點也將重新規劃。
《通告》明確,2月1日起,禁放區域內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被接受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春節前后,安監部門將會同公安、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聯合排查整治行動,嚴查嚴打禁放區域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有市民表示:“環境好了,什么污染都少了,過年氣氛熱鬧不在于煙花爆竹。”
記者了解到,這次劃出的禁放區域內,還有部分經營許可證未到期的煙花爆竹經銷商。對此,常州市安監部門表示,將對禁放區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重新布點規劃,原則上不再布點銷售。
常州市安監局副局長呂建軍表示,將參照兄弟城市的做法,采取給予適當經濟補償的方式,回購零售店的經營許可證,同時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店許可證回購后的安全檢查。